昨天,有人對我說,如果和一個人一天發20條短信以上證明已經是在戀愛了,而我們一天兩個人發了100條還多。
感覺自己有點過了,因為有點婚外戀的味道!
開始只是和他發短信,一般都不會見面的,因為兩個人的生活軌跡,只有一個點能見到,就是每周他到我們單位,我們有一次工作上的交接。也是因為這個認識的,開是發短信的,他已婚5年,我也已婚3年,而且有個兩歲的孩子,一次隨便聊天的時候他知道我結婚,而且有孩子很驚訝,后來我們就開始發短信。
和他發短信已經成了我們生活的一部分。他講了,他曾經有過的婚外戀。我也講了,很多自己的事情,給他看了我心情的文章,告訴他看起來很幸福的人不真的是幸福的。很久了,活的都很壓抑,沒有被愛的感覺,而且如果一個女人認識老公的情婦,而且能成為她的朋友心里會是什么滋味。
昨天,有人對我說,如果和一個人一天發20條短信以上證明已經是在戀愛了,而我們一天兩個人發了100條還多。
本來昨天也是我們應該交接的日子,可是我的工作由別人接替了,也就是和他交接的人換了,他發短信問我想不想見他,然后又說怕人看到我們見面。結果我還是去見他了,當我向他走過去的時候,我看到他的同事有人在笑。我剎那間,后悔了,因為脫離了自己的生活軌跡。
我去看他,證明我動心了,因為只說看看就走,所以在我轉身要走的剎那,他說如果不是在這個公共場合,他會把我抱起來。
在下班回家的時候,老公開車接我,在車上我有一種失戀了的感覺,因為想以后都不見他了,因為知道自己在這樣下去就會真的不能回頭了,但心理又很不忍,因為很久了,所有的事情都是理智的去做,從來不讓自己反錯,不讓自己放縱。活在別人的目光下,很累。
我和他說想做一個沒有誹聞的女人。
經常警告別人,如果不想有什么事情,就不要做任何能讓自己有事情的事,包括QQ聊天在內,因為不想日久升情。但自己卻在放縱的發著短信。做了自己不應該做的事。
今天早上,有人對我說,如果我從早上5點就和人發短信,給回的那個人也不是一般的人。我說,我想發的時候就發,不想發的時候就把手機關了,把卡扔了,一切不就都結束了。
他們說那你那樣不是太自私了,你考慮過別人的感受嗎,要不就不發,發了也要考慮別的情緒。
我現在不知道怎么辦好了,因為已經有了感情,如果結束,就是自私,不結束也是自私!
作者:細語無聲